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闽师研〔2017〕68号)精神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为做好2025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和2024年行业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遴选)范围
(一)硕士生导师
1.已具有我校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继续招生的导师。
2.尚未取得我校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首次招生的教师,不包括校内非教学科研岗人员和联培单位非联培专业人员(联培专业见附件1)。
(二)行业导师
3.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行业导师,不包括已被我校聘任为行业导师且在聘期内人员,每个专业(领域)原则上不超过5人,行业导师仅由各个专业(领域)内部推荐。
二、岗位条件
(一)硕士生导师
详见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实施细则》(附件9、10)。
(二)行业导师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研究生培养工作。
2.在本领域同行业中应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在所从事的行业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实务工作经历,有较强的解决本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
3.职称、学历至少应符合以下其中一项要求: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相应行业在岗职业注册资格;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在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4.能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专业实践的资源和条件,为研究生提供每年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机会,并能在专业实践和项目研究等环节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指导,创造条件吸纳毕业生就业。
5.具有良好的身体健康条件,原则上在退休前应能完整指导一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拟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每位教师当年度申请的硕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各不超过2个。
(二)学院审核公示。学院对申请人招生条件进行核查,重点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岗位资格进行审议并表决。申请表和审议表决结果在学院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名单导出后签字盖章后提交研究生院。
(三)学校备案复核。硕士生导师申请继续招生实行备案制,学校根据相关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备案,备案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申请首次招收硕士生导师资格的,由研究生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相关申请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本校硕导招生名单予以公布,复核合格的校外兼职人员名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后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硕导招生资格确认工作过程中申报、决议、公示等环节有关材料由各学院留存。
请各位老师于2024年5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oet_graduate@fjnu.edu.cn以便存档,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提至旗山校区理工楼5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校内新聘导师填写报送:附件4/5、7;
校内续聘导师填写报送:附件2、6;
校外新聘导师填写报送:附件5、8、11;
校外续聘导师填写报送:附件3、6、11;
行业导师填写报送:附件13、14、11。
五、备注
(一)本校教师可申请招生专业:
1.学术学位:070207光学、080300光学工程、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2.专业学位: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085400电子信息。
(二)行业导师可申请专业:
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8152
电子邮箱:poet_graduate@fjnu.edu.cn
附件: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本校硕导招生资格确认汇总表.xlsx
附件4:申请新增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doc
附件5:申请新增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doc
附件6:福建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简表.doc
附件9: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实施细则.docx
附件10:光电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专业成果等要求.docx
附件12:闽师研〔2017〕68号-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13: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申请表(参考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