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2026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为做好2026年夏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进度安排
时间 | 流程任务 | 注意事项 |
3月4日-3月20日 | 学校启动2026年夏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申请人员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学位管理”-“论文管理”-“学位申请”提出申请,并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 未按时提交申请者视为放弃此次学位申请。(导师不需要审查) |
3月27日前 | 1.学院完成学位申请人员资格审核,并将审查结果在官网公示5天。 2.学院将学籍卡(一式2份)提交至研究生院。 | 1.各类别研究生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2。 2.“系统”中科研成果必须填写。科研成果应为正式刊发,网络上无法查询的应上传原件完整扫描版,本校图书馆检索报告、学院证明等材料需上传至“科研成果”附件。 ①暂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带有编辑部盖章的清样(或带有DOI号的清样)作为证明材料,报学院审核。 ②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可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承诺书》,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在各学院答辩之前(最迟不可超过学校规定的答辩完成时间,2026年夏季时间点为5月20日)须正式发表,方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审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系统。 4.审核不通过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5.学院公示内容见附件3,需按要求公示。 |
3月27日-4月2日 (学生上传论文) 4月2日-4月4日 (导师审核论文) | 1. 申请人员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拟送审学位论文;导师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前登录“系统”,对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并与研究生确认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结果符合我校要求,方能点击“审核通过”。 2. 学校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抽查。 | 1. 送审论文应为完整版论文,不得体现导师姓名、本人学号及姓名。(原创性声明和授权声明、答辩委员签名、致谢等模块先删除,等最终版论文再完整附上) 2.学位论文所含各类附件须与正文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文件名为“学号-姓名”,不超过10M。 3.中文摘要以TXT格式上传。 4.博士自评表以PDF格式上传至“附件”(请勿压缩)。 5.附录等其他材料请勿上传至“附件”。 6.进入“系统”中“论文基本信息”模块填写信息,确保与送审论文文本内容相关信息一致。注意:论文研究方向不可与专业名称相同(这是学位注册的信息) 7.上传后即刻下载确认版本是否无误,论文文本复制比是否符合要求。 |
4月5日-6日 | 1.学院对拟送审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 2.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 | 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详见《通知》正文。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后,本单位学术委员会需研判该论文是否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若存在作假行为,按《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执行。研判情况需形成会议纪要,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
4月7日-8日 | 学校审核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结果。 | 1.学院导入检测结果后,学生不能再更新上传论文。 2.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4月9日-5月9日 | 学位论文送审 | 学位论文为全盲审,送审结果应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 |
5月9日 | 1.研究生院公布学校盲审评阅结果结果。 2.研究生根据评阅意见对论文修改,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意见落实及修改情况表》,学院认定修改情况,确定答辩资格。 | 1.学校盲审和学院盲审未通过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学院应提前将答辩安排录入系统,以便学生和导师查询。有加审论文的学院应根据评审进度安排答辩时间。 |
5月20日前 | 学位论文答辩 | 答辩结束后,学院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展“风险论文”审议工作,并提交相关报告(附件4、5)至研究生院。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对风险论文逐一审查。 | |
5月下旬 | 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部分风险论文的审议情况进行抽查。 | 抽查出问题的学位论文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抽查结果将作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的重要参考。 |
5月26日16:00前 | 1.5月25日23点前申请人员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终稿论文。 2.5月26日16:00前导师进入系统完成对论文的审核。 | 1.上传后即刻下载确认版本是否无误,文本复制比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2.论文页面不得含有作者信息。 3.除开题前申请保密的论文,论文封面不得含有“保密”、“内部”等字样。 4.附上授权声明(除开题前申请保密的论文,均需勾选“不保密”)和原创性声明手写签字扫描件。 5.若最终版论文摘要有更新,需在“送审论文”处单独更新摘要TXT版(这是学位论文报送的重要信息,不可有误)。 6.终稿学位论文由导师审核通过后不可修改、变更。 7.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纸质版应与电子版一致。因提交版本错误或逾期未提交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8.研究生秘书需逐一检查最终版论文及摘要,确保符合教育部学位中心上报要求。 |
5月27日-28日 | 学校对学位论文终稿开展文本复制比检测。 | 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5月31日前 | 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学位材料。 | 应提交的学位材料见附件6,请务必按要求执行。 |
6月中下旬(待定) | 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学位授予名单。 | 学位授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在2026年夏季学位申请中,若工作要求有新变化,将在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fjnu.edu.cn/)及时公布,请各学院、学位申请人、导师及时关注。
(二)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版等,请在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从“学位管理”栏目下载,以免版本错误。
(三)申请人因未达到要求而终止本次学位申请的,学院应及时告知申请人结果,做好传达记录。
(四)学院联系电话:0591-2286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