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请假申请表

发布者:林国凯 发布时间:2019-08-24 浏览次数:925


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请假申请表

所在单位

联系方式

请假时间

日至日,计天。

是否出国(境)

目的地

请假事由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信息属实,并保证在请假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不在校外从事其他职业。

申请人签字:

所在单位意见

注:请假30天(其中出国、境14天)以上需经党政联席会议或处()务会研究通过。


情况属实,同意该同志请假,时间     从日至日。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人事处意见


同意该同志请假,时间从日至日,

天。批准假期类型为假,准假期间有关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


校领导意见

 

 


注:1、需提交一式两份(人事处审批或备案后,一份交所在单位留存)。

 2.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请假或请事假7天以上或请病假14天以上,需组织部签署意见;女职工申请产假、男教工申请照顾假,需要学校计生办签署家庭生育情况意见;本科生辅导员请假,需学生工作部签署意见;研究生辅导员请假,需研究生工作部签署意见。病假需附上医院证明。

 3、需按时销假。


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请假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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