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及科研人员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根据“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研究生或其他科研人员(甲方)首次进入实验室,必须与导师或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乙方)签订本协议,明确各自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在进入实验室前,必须接受导师或导师授权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
2. 乙方必须让甲方全文学习本实验室的注意事项、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条例,以及重点实验室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等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
3. 乙方必须带领甲方熟悉实验室环境、实验设备、试剂等,重点介绍实验室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险试剂和具潜在危险的实验、设施、设备等。
4. 甲方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5. 因乙方未对甲方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6.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提交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备案。
研究生或其他科研人员(甲方): (签字)
导师或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