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闽师教〔2021〕31号)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我院资格审核和面试考核,拟同意接收李宇鑫等18位同学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11日。
联系电话:0591-22868135
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2年3月9日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闽师教〔2021〕31号)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我院资格审核和面试考核,拟同意接收李宇鑫等18位同学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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