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夏季研究生毕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陈希文 发布时间:2020-01-03 浏览次数:1454



2020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时间

流程任务

注意事项

220-31

学校启动2020年夏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并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1.未按时提交申请者视为推迟申请学位。(导师不需要审查)

2.科研成果必为正式刊发。网络上无法查询的需提供原件。

31-38

学院对网上提交申请人员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5天。(学籍卡一式2份于315日前提交给研究生院)

 1.各类别研究生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2

2.科研成果审核实行网上查证或查看原件由学院自行决定,凡网上不能查证者需查看科研原件。

3.审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系统。

 4.审核不通过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5.学院公示内容要求见附件3

38-314

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拟送审学位论文。

1.送审论文应为完整版论文,不得体现导师姓名、本人学号及姓名。

2. 送审论文的附件(如博士论文自评表、艺术硕士作品光盘、论文附录等)可点击“附件”上传。

3. 论文为PDF格式,不超过10M

315-318

1.导师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前审核结束。

2. 学校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抽查。

1. 导师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复制比检测。

2.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

319-322

学院对拟送审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

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报学校审批,按肄业处理

323-324日下午4

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

1.检测工作结束,学生不能再更新上传论文。

2.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文件执行。

325-326

学校确定校级盲审名单并予以公布

盲审分必盲和抽盲两种,具体按文件要求

326-513

学位论文送审

1.校级盲审由学校负责组织网上评阅,学生和导师可实时查看专家评阅意见。

2.非校级盲审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是否实行网上评阅由学院自行决定,送审结果应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

514-517

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并将评阅意见书带水印版分发给各学院。研究生根据评阅意见对论文修改,学院认定修改情况,确定答辩资格。

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未通过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学院应提前做好答辩安排录入系统,以便学生和导师查询。有加审论文的学院应根据评审进度安排答辩时间。

517-531

论文答辩

1.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相应修改情况表,经学院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2.答辩结束后,学院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61-65

1.65日前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校图书馆的版本一致。

2.66日下午4前导师进入系统完成对论文的审核。

3.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学位材料。

1.导师应按时完成对学生最终版论文的审核(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与电子版内的原创声明需作者本人签名,使用授权声明需作者和导师签名)。

2.应提交的学位材料见附件3

3.因提交版本错误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67-69

学校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

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20%者,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毕业和申请学位资格。

6月中旬(时间待定)

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学位授予名单。

学位授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6月中下旬(时间待定)

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2018年冬季获学位研究生合并到2020年夏季参加仪式。



具体信息请查看附件。夏季研究生毕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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