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9月1日-9月10日,启动2019年冬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gedu.fjnu.edu.cn/gss>)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二、资格审查
(一)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1.9月10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2.9月10-18日,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开展审查工作。
3.审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系统”(研究生可在“系统”查询),9月18日前在学院网页上公示,公示期5天(无法上传送审论文,公示内容见附件2)。
4.研究生学籍卡一式2份于9月18日前送研究院。
5.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方能通过资格审核,并在9月18日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一份到学位办。
(二)学校对各学院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
学院审查或学校抽查不合格的,需推迟申请学位。
三、学院对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的,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
1.9月19日-9月23日,研究生须登陆“系统”上传送审学位论文(若有附件,可一并上传)。
2.导师需在9月19-9月24日下午四点进“系统”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检测。
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印发的《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与我校《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需在开题报告前提出,开题前未提出保密申请的,概不受理。保密申请通过审批的,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学位论文的整个流程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同时在“系统”内提交保密申请,具体要求请见相关文件。
4.9月24日-10月1日,学院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报告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报学校审批。学院可根据各学科特点设定重复率上限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对达到重复率上限的论文应启动审查程序,判定是否属于剽窃,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10月7日-8日下午4点,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6.10月9日进行论文送审抽盲,抽盲比例采取动态调整方式,根据近几年各学科或专业领域论文送审情况、国家抽检与省抽检情况,调整抽盲比例,对部分学院实行免抽,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匿名评审)。未参加抽盲者自动推迟毕业。
四、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送审分为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时间为10月10日-11月13日。
1.非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专家所在院校需与我校水平相当,每篇论文需送3位专家。
2.11月13日前,各学院将全日制研究生的校级盲审费用(请开具“经费申请单”,开支标准和开支办法按学校文件执行)送交研究生院。
3.11月16日-17日,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并将评阅意见书纸质版发给各学院,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经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1.11月18日-30日,学院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学院至少提前3天将各学科专业的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学院将提前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安排表,供师生查询。
3.答辩结束后,学院及时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1.12月1日-5日,研究生登陆“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电子版,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因提交版本错误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纸质版论文需作者和导师签名,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
2.12月6日下午4点前,导师需在“系统”审核最终版学位论文。
3.12月7日-8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4.12月9日,学校公布检测结果,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20%的,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12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学位材料(附件3)提交给研究生院,逾期未交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八、学位授予
1.12月中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合并到2020年夏季举行。
九、其它事项
1.2019年冬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请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提醒学生和指导教师,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2019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4。
3.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或学院网页补充公布。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下载。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jnu.edu.cn/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2867438
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事务联系电话:0591-83465213
附件:
附件2:2019年冬季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范本).xls
附件4: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