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二)修业满一年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进入硕博连读学习当年9月1日)。
(三)所学专业为光学、光学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
(五)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选拔程序
(一)考生申请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申请表》(下称《硕博连读申请表》),经本专业两名教授(其中一名为拟招该生的博士生导师)推荐后,使用快递或由申请者本人向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交有关材料。
2.上交材料均需使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排列:
(1)《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
(2)《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需签名);
(4)研究生证(须注册完整)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5)《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6)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及其他科研成果的目录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7)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8)近半年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二)学院选拔
1.9月24日前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提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2.9月24日-29日学院对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材料进行初审。
3.10月9日前学院对通过初审的研究生进行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10月10日-10月16日学院对业务考核通过、思想政治考核合格的申请者进行公示。
(三)考核安排(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1.业务考核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英语,时间1小时。
(2)面试:
面试内容:由申请人汇报其研究计划,通过答辩方式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科研潜能和综合素质。汇报15分钟,答辩20分钟。
2.思想政治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
3.成绩计算
业务考核以100分为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70%。考核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测试成绩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规则
1.选拔小组根据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
2.如有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被其他单位录取的,按照规则依次递补录取。
三、其他事项
(一)每位当年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原则上只能招一名硕博连读生,其指标占用当年该专业该博导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二)招生监督电话:
0591—83465213(学院招生电话)
0591—22868139(学院监督电话)
0591—22867434(校研招办电话)
0591—22867115(校监察处)
(三)本细则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
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