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科技厅《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重点实验室的“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在重点实验室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均应署重点实验室名称”。依托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发表论文作者单位标注格式如下:
中文:
医学光电科学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福建省光子技术重点实验室,福建师范大学,福州 350007
英文:
Fuji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Photonics Technology, Key Laboratory of OptoelectronicScience and Technology for Medicine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Fujian Normal University,Fuzhou 350007, China
医学光电科学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福建省光子技术重点实验室
(福建师范大学)
200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