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管理规定

发布者:张新发 发布时间:2017-10-31 浏览次数:2276

     

一、出入需登记

必须做好实验记录,包括使用仪器情况,取用药品情况,日期时间段及使用人。

二、实验完成,及时清理

1)实验完成后,人员离开411实验室之前,请及时整理好实验用品。实验未完成的,必须先将公共器材摆放原处,个人物品放整齐。

2)多人同时实验时,除非后面的人员主动要求,否则必须及时整理自己所使用的器材。共同使用的器材由后面人员负责。

3)实验完成后,非公共器材要及时清走。

三、实验仪器禁止无人看管长时间(>1小时)运行。

    因特殊需要长时间运行,必须在实验仪器上贴条注明实验者、实验时间段和实验目的,另提前向管理员申请,否则实验仪器将被停止,实验者按违规处理。

四、非重点实验室人员实验需预约。

非重点实验室人员需征得实验室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411实验室。

   五、处理办法:

    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者,禁止进入分子生物学实验室1周,并张贴公示。

  

医学光电科学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福建省光子技术重点实验室

(福建师范大学)

201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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