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关于两节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

发布者:林宏心 发布时间:2017-09-29 浏览次数:1018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教师“不收礼”活动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进入隐秘场所聚餐;

(二)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虚报油费或维修费;

(三)严禁违规参加“升学宴”“谢师宴”,通过电子礼品、电子红包等变相收送礼品、电子红包等变相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四)严禁私设“小金库”或私设名目、超绩效总量发放津补贴;

(五)严禁违规报销科研经费,利用虚假发票报销接待费,购送礼品;

(六)严禁利用工会经费违规发放津补贴,购买和发放购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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