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佳鹏 发布时间:2024-09-14 浏览次数:10


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做好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师大学工〔202429号)、《关于印发<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师大光电〔202415号)和《关于印发<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师大光电〔2022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我校正式学籍、按时注册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博士研究生每生奖励3万元博士备选1;硕士研究生每生奖励2万元硕士正选5名、备选2

三、提交时间及相关材料

(一)于9181200前提交相关材料。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3份,A4正反面打印,严格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准确填写以上表格见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通知文件附件

(三)《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备选人员简明表》(博士研究生需提供纸质版15份、电子版1表格样式见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通知文件附件)。

(四)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和检索报告四部分。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应进行网上检索(含刊物检索和论文检索)。检索办法详见《刊物及论文检索操作方法》(见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通知文件附件)。被SCIEISSCIA&HCI等收录的需附有资质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含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

2.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3.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申请参评的材料应在202391日至2024917日时间之内取得,所有成果需未参与之前国奖或奖学金的评定并获奖。

(二)所有成果均只使用一次,获奖后将不能使用于其它评奖,如有发现提交材料中有之前参评获奖使用过或其它弄虚作假等涉及诚信的问题,将直接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官网通知连接:

https://stu.fjnu.edu.cn/12/0c/c5950a397836/page.htm



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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