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切实维护我校学籍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细则(试行)》(闽师教〔2017〕33号)文件要求,拟对以下3名因休学、保留学籍期满而又逾期未申请复学,期间经学院多次联系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无果的学生予以通告。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入学年份 | 专业 | 备注 |
1 | 136112018025 | 陈晖 | 2018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
2 | 136122018100 | 唐经宇 | 2018 | 通信工程(中英合作) | |
3 | 136062017159 | 龙安邦 | 2017 |
请以上同学于2026年3月20日之前尽快回校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学院将提请学校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学院联系电话:0591-22868155,电子邮箱:paeejw@fjnu.edu.cn 。
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