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动物实验准备间管理规定

发布者:陈希文 发布时间:2024-04-23 浏览次数:10

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动物实验准备间管理规定


  1. 动物实验准备间向本院师生开放,使用者均需按照程序提出申请,并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

  2. 从事实验动物饲养和动物实验的工作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3. 如需使用动物实验准备间的课题组,由导师向主管教师提出申请并填写《动物实验准备间使用申请表》原件,研究生提供《福建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以及提供《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同意书》和《实验动物使用和管理准入申请表》。

  4. 实验人员进入动物实验准备间,穿着工作服,并保持动物饲养室和公用实验室的整洁、安静。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外来参观和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由专人陪同前往动物实验室和动物实验区域,并要严格遵守各区域的有关规定。

  5. 实验动物应具有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无质量合格证的动物严禁进入实验室。

  6. 实验动物进入动物实验准备间后,应根据动物种属、日龄以及实验目的分房间分笼饲养,规范笼盒标签,标记动物种属、实验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7. 实验人员要爱护动物,禁止动作粗暴。对实验动物的处理应遵从动物伦理规定。

  8. 动物饲养必须保证排风畅通,合理光照,饲养器具要摆放整齐。饲养环境应保持干净,每次饲喂饲料的数量,应能维持到下次饲喂时略有剩余,饮水瓶在剩余饮水不到1/3时及时调换,水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清洁、灭菌。

  9. 实验结束后对动物实施安乐死,尸体打包入冰柜;针头放入利器盒、垃圾倒入指定区域,严禁随意丢弃。

  10. 严禁私自把外来动物带入动物实验准备间。实验用特殊规格的动物,经导师同意自行购买并需在动物饲实验准备间饲养的,应预先通知实验室工作人员。

  11. 实验人员每周用84消毒液对动物实验准备间进行全面消毒一次,发现动物异常及时上报实验室管理人员或实验室主任。

  12. 实验人员工作内容:每天早晚到动物实验准备间

    • 清理卫生,添加水料;

    • 检查动物健康程度,若有死亡动物及时拣出,同时告知实验人员并上报相关主管人员;

    • 垫料每2天更换一次,以免造成疾病传播,特殊情况除外;

    • 实验用过的废弃物、垫料、动物尸体等必须立刻清理并放入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丢弃尤其垫料更换后必须及时移出动物房,以免污染环境;

    • 用过的鼠笼必须及时清洗消毒并放到指定位置。

  1. 严格执行水电安全管理规定,注意节约水电,做到人离关水关电。

  2. 所有人员在结束实验室工作之前,必须清理、带走自备的实验相关试剂、器材。

  3. 实验人员应爱护公用动物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验时如发生仪器设备故障或损坏等意外情况,应及时通告管理人员。

  4. 重点实验室有权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实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将违规情况在相关范围通报,同时向实验人员的导师通报,情节严重者重点实验室有权禁止该实验人员进入动物实验准备间,所有因违规造成的后果由实验人员承担。


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医学光电科学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福建省光子技术重点实验室(福建师范大学)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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