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发布者:林国凯 发布时间:2014-08-16 浏览次数:351

亲爱的毕业生党员:

    您好!时光荏苒,光阴似箭,美丽的大学生活即将划上圆满的句号。在校期间,在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下,您不仅顺利完成了学业,而在政治上逐步走向成熟,为自己的青春写就了辉煌的篇章。在此,谨向您表示衷心的祝贺

作为毕业生党员,在您即将迈向新的工作学习岗位之际,还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为方便您及时、正确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我们特此提醒:

1.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和转接组织关系的唯一凭证,必须由本人携带,并妥善保管。

2.务必在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及时转接。逾期不办理,介绍信自行作废。请不要长期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揣在身上,成为“口袋党员”。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党员超过6个月不转接组织关系,视为自行脱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不转接的,视为自动放弃预备党员资格。

3.组织关系不等同于个人档案,个人档案的转接并不意味着组织关系的转接。组织关系必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到相关党组织办理。

4.若介绍信不慎遗失,请在介绍信开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补办申请,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

5.组织关系开出,若需改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应在有效期内持原介绍信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就业协议书等)到校党委组织部换开。

6.党员档案单独装袋后与学籍等人事档案一并转接,若毕业后有需要提取党员档案的,请到人事档案所在处办理手续。

在转接组织关系的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遇到困难,请及时与原所在学院党委联系,也可咨询校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91-22867123、22867131,办公地点:旗山校区行政楼8楼(暑假期间,周一至周五上午办公室将安排值班人员,咨询电话见组织部网页的暑期值班安排表)。

最后,希望您在新的人生征途上,牢记党组织和老师的嘱托,增强组织观念,严格按党章要求和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诚实做人,认真做事,勤奋工作,勇于创新,锐意进取,以优异的工作学习成绩,为母校增光,为党旗增辉!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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