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号)、《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3〕19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数 | 计划接收直博生数 |
070207 | 光学 | 19 | 2 |
080300 | 光学工程 |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 |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 ||
085402 | 通信工程 |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 ||
045117 | 科学与技术教育 |
注: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推免接收对象和条件
(一)接收对象
1.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24年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
(二)接收条件
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和体检,符合录取要求。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学院递交有关材料。
(二)复试时间
2023年10月16日前,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在研招网的通知。
(三)复试方式
实行现场复试方式。
(四)提交材料
1.所有推免生均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水平相关证书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2.直博生还需提交2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职称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以上材料于复试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达学院。
(五)其他工作安排
1.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交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模块文档下载区),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需于10月30日前通过快递(我校仅接收EMS或者顺丰快递)寄达:福建福州闽侯上街镇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527室,研究生招生科(收)。
2.学院将根据拟录取推免生的意愿确定导师,为推免生提前进行研究生学习规划创造条件。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复试内容 | 复试形式 | 分值 |
思想品德考核 | 形式待定、辅助材料考查 |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外语听说能力 | 10 | |
专业素质和能力 | 50 | |
综合素质和能力 | 40 |
五、录取规则
1.各专业(领域)按照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
(一)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0591—22868152,poet_graduate@fjnu.edu.cn;
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8139。
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