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郑淑彬 发布时间:2019-07-02 浏览次数:1170

为做好2019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91-910日,启动2019年冬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gedu.fjnu.edu.cn/gss>)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二、资格审查

()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1.910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2.910-18日,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开展审查工作。

3.审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系统”(研究生可在系统查询)918日前在学院网页上公示,公示期5天(无法上传送审论文,公示内容见附件2)。

4.研究生学籍卡一式2份于918日前送研究院。

5.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方能通过资格审核,并在918日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一份到学位办。

()学校对各学院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

学院审查或学校抽查不合格的,需推迟申请学位。

三、学院对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的,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

1.919-923日,研究生须登陆系统上传送审学位论文(若有附件,可一并上传)。

2.导师需在919-924日下午四点进系统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检测。

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印发的《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与我校《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需在开题报告前提出,开题前未提出保密申请的,概不受理。保密申请通过审批的,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学位论文的整个流程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同时在系统内提交保密申请,具体要求请见相关文件。

4.924-101日,学院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报告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报学校审批。学院可根据各学科特点设定重复率上限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对达到重复率上限的论文应启动审查程序,判定是否属于剽窃,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107-8日下午4点,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6.109日进行论文送审抽盲,抽盲比例采取动态调整方式,根据近几年各学科或专业领域论文送审情况、国家抽检与省抽检情况,调整抽盲比例,对部分学院实行免抽,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匿名评审)。未参加抽盲者自动推迟毕业。

四、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送审分为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时间为1010-1113日。

1.非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专家所在院校需与我校水平相当,每篇论文需送3位专家。

2.1113日前,各学院将全日制研究生的校级盲审费用(请开具经费申请单,开支标准和开支办法按学校文件执行)送交研究生院。

3.1116-17日,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并将评阅意见书纸质版发给各学院,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经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1.1118-30日,学院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学院至少提前3天将各学科专业的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学院将提前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安排表,供师生查询。

3.答辩结束后,学院及时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1.121-5日,研究生登陆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电子版,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因提交版本错误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纸质版论文需作者和导师签名,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

2.126日下午4点前,导师需在系统审核最终版学位论文。

3.127-8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4.129日,学校公布检测结果,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20%的,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1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学位材料(附件3)提交给研究生院,逾期未交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八、学位授予

1.12月中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合并到2020年夏季举行。

九、其它事项

1.2019年冬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请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提醒学生和指导教师,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2019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4

3.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或学院网页补充公布。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下载。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jnu.edu.cn/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2867438

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事务联系电话:0591-83465213

 

附件:

附件1: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xls

附件2:2019年冬季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范本).xls

附件3:12月5前需提交的学位材料.doc

附件4: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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